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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4部分

韩非子-第24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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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之计。王自听之,乱乃始生。

一曰:武灵王使惠文王莅政,李兑为相,武灵王不以身躬亲杀生之柄,故劫

于李兑。

【说五】

兹郑子引辇上高梁而不能支。兹郑踞辕而歌,前者止,后者趋,辇乃上。使

兹郑无术以致人,则身虽绝力至死,辇犹不上也。今身不至劳苦而辇以上者,有

术以致人之故也。

赵简主出税,吏请轻重。简主曰:“勿轻勿重。重,则利入于上;若轻,则

利归于民。吏无私利而正矣。”

薄疑谓赵简主曰:“君之国中饱。”简主欣然而喜曰:“何如焉?”对曰:

“府库空虚于上,百姓贫饿于下,然而奸吏富矣。”

齐桓公微服以巡民家,人有年老而自养者,桓公问其故。对曰:“臣有子三

人,家贫无以妻之,佣未及反。”桓公归,以告管仲。管仲曰:“畜积有腐弃之

财,则人饥饿;宫中有怨女,则民无妻。”桓公曰:“善。”乃谕宫中有妇人而

嫁之。下令于民曰:“丈夫二十而室,妇人十五而嫁。”

一曰:桓公微服而行于民间,有鹿门稷者,行年七十而无妻。桓公问管仲曰:

“有民老而无妻者乎?”管仲曰:“有鹿门稷者,行年七十矣而无妻。”桓公曰:

“何以令之有妻?”管仲曰:“臣闻之:上有积财,则民臣必匮乏于下;宫中有

怨女,则有老而无妻者。”桓公曰:“善。”令于宫中女子未尝御,出嫁之。

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,女年十五而嫁。则内无怨女,外无旷夫。

延陵卓子乘苍龙挑文之乘,钩饰在前,错辍在后,马欲进则钩饰禁之,欲退

则错辍贯之,马因旁出。造父过而为之泣涕,曰:“古之治人亦然矣。夫赏所以

劝之而毁存焉,罚所以禁之而誉加焉。民中立而不知所由,此亦圣人之所为泣也。”

一曰:延陵卓子乘苍龙与翟文之乘,前则有错饰,后则有利錣,进则引之,

退则策之。马前不得进,后不得退,遂避而逸,因下抽刀而刎其脚。造父见之而

泣,终日不食,因仰天而叹曰:“策,所以进之也,错饰在前;引,所以退之也,

利錣在后。今人主以其清洁也进之,以其不适左右也退之,以其公正也誉之,

以其不听从也废之。民惧,中立而不知所由,此圣人之所为泣也。”

难一第三十六

晋文公将与楚人战,召舅犯问之,曰:“吾将与楚人战,彼众我寡,为之奈

何?”舅犯曰:“臣闻之,繁礼君子,不厌忠信;战阵之间,不厌诈伪。君其诈

之而已矣。”文公辞舅犯,因召雍季而问之,曰:“我将与楚人战,彼众我寡,

为之奈何?”雍季对曰:“焚林而田,偷取多兽,后必无兽;以诈遇民,偷取一

时,后必无复。”文公曰:“善。”辞雍季,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。归而

行爵,先雍季而后舅犯。群臣曰:“城濮之事,舅犯谋也,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

乎?”文公曰:“此非君所知也。夫舅犯言,一时之权也;雍季言,万世之利也。”

仲尼闻之,曰:“文公之霸也宜哉!既知一时之权,又知万世之利。”

或曰:雍季之对,不当文公之问。凡对问者,有因问小大缓急而对也,所问

高大而对以卑狭,则明主弗受也。今文公问以少遇众,而对曰“后必无复”,此

非所以应也。且文公不知一时之权,又不知万世之利。战而胜,则国安而身定,

兵强而威立,虽有后复,莫大於此,万世之利,奚患不至?战而不胜,则国亡兵

弱,身死名息,拔拂今日之死不及,安暇待万世之利?待万世之利在今日之胜,

今日之胜在诈於敌,诈敌,万世之利也。故曰:“雍季之对不当文公之问。”且

文公又不知舅犯之言,舅犯所谓“不厌诈伪”者,不谓诈其民,请诈其敌也。敌

者,所伐之国也,后虽无复,何伤哉?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,以其功耶?则所以

胜楚破军者,舅犯之谋也;以其善言耶?则雍季乃道其后之无复也,此未有善言

也。舅犯则以兼之矣。舅犯曰:“繁礼君子,不厌忠信”者,忠所以爱其下也,

信所以不欺其民也。夫既以爱而不欺矣,言孰善於此?然必曰出於诈伪者,军旅

之计也。舅犯前有善言,后有战胜,故舅犯有二功而后论,雍季无一焉而先赏。

“文公之霸,不亦宜乎”,仲尼不知善赏也。

历山之农者侵畔,舜往耕焉,期年,甽亩正。河滨之渔者争坻,舜往渔焉,

期年,而让长。东夷之陶者器苦窳,舜往陶焉,期年而器牢。仲尼叹曰:“耕、

渔与陶,非舜官也,而舜往为之者,所以救败也。舜其信仁乎!乃躬藉处苦而民

从之,故曰:‘圣人之德化乎!’”

或问儒者曰:“方此时也,尧安在?”其人曰:“尧为天子。”“然则仲尼

之圣尧奈何?圣人明察在上位,将使天下无奸也。今耕渔不争,陶器不窳,舜又

何德而化?舜之救败也,则是尧有失也;贤舜则去尧之明察,圣尧则去舜之德化;

不可两得也。楚人有鬻楯与矛者,誉之曰:“吾楯之坚,莫能陷也。”又誉其矛

曰:“吾矛之利,於物无不陷也。”或曰:“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?”其人弗

能应也。夫不可陷之楯与无不陷之矛,不可同世而立。今尧、舜之不可两誉,矛

楯之说也。且舜救败,期年已一过,三年已三过,舜有尽,寿有尽,天下过无已

者,以有尽逐无已,所止者寡矣。赏罚使天下必行之,令曰:“中程者赏,弗中

程者诛。”令朝至暮变,暮至朝变,十日而海内毕矣,奚待期年?舜犹不以此说

尧令从己,乃躬亲,不亦无术乎?且夫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,尧、舜之所难也;

处势而骄下者,庸主之所易也。将治天下,释庸主之所易,道尧、舜之所难,未

可与为政也。”

管仲有病,桓公往问之,曰:“仲父病,不幸卒於大命,将奚以告寡人?”

管仲曰:“微君言,臣故将谒之。愿君去竖刁,除易牙,远卫公子开方。易牙为

君主味,君惟人肉未尝,易牙烝其子首而进之。夫人情莫不爱其子,今弗爱其子,

安能爱君?君妒而好内,竖刁自宫以治内,人情莫不爱其身,身且不爱,安能爱

君?开方事君十五年,齐、卫之间不容数日行,弃其母久宦不归,其母不爱,安

能爱君?臣闻之:“矜伪不长,盖虚不久。”愿君去此三子者也。”管仲卒死,

而桓公弗行,及桓公死,虫出尸不葬。

或曰:管仲所以见告桓公者,非有度者之言也。所以去竖刁、易牙者,以不

爱其身,適君之欲也。曰:“不爱其身,安能爱君”,然则臣有尽死力以为其主

者,管仲将弗用也。曰:“不爱其死力,安能爱君”,是君去忠臣也。且以不爱

其身,度其不爱其君,是将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纠度其不死桓公也,是管仲亦在

所去之域矣。明主之道不然,设民所欲以求其功,故为爵禄以劝之;设民所恶以

禁其奸,故为刑罚以威之。庆赏信而刑罚必,故君举功於臣,而奸不用於上,虽

有竖刁,其奈君何?且臣尽死力以与君市,君垂爵禄以与臣市,君臣之际,非父

子之亲也,计数之所出也。君有道,则臣尽力而奸不生;无道,则臣上塞主明而

下成私。管仲非明此度数於桓公也,使去竖刁,一竖刁又至,非绝奸之道也。且

桓公所以身死虫流出尸不葬者,是臣重也;臣重之实,擅主也。有擅主之臣,则

君令不下究,臣情不上通,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间,使善败不闻,祸福不通,故

有不葬之患也。明主之道,一人不兼官,一官不兼事。卑贱不待尊贵而进论,大

臣不因左右而见。百官修通,群臣辐凑。有赏者君见其功,有罚者君知其罪。见

知不悖於前,赏罚不弊於后,安有不葬之患?管仲非明此言於桓公也,使去三子,

故曰管仲无度矣。

襄子围於晋阳中,出围,赏有功者五人,高赫为赏首。张孟谈曰:“晋阳之

事,赫无大功,今为赏首何也?”襄子曰:“晋阳之事,寡人国家危,社稷殆矣。

吾群臣无有不骄侮之意者,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礼,是以先之。”仲尼闻之曰:

“善赏哉襄子!赏一人而天下为人臣者莫敢失礼矣。”

或曰:仲尼不知善赏矣。夫善赏罚者,百官不敢侵职,群臣不敢失礼。上设

其法,而下无奸诈之心,如此,则可谓善赏罚矣。使襄子於晋阳也,令不行,禁

不止,是襄子无国,晋阳无君也,尚谁与守哉?今襄子於晋阳也,知氏灌之,臼

灶生蛙,而民无反心,是君臣亲也;襄子有君臣亲之泽,操令行禁止之法,而犹

有骄侮之臣,是襄子失罚也。为人臣者,乘事而有功则赏。今赫仅不骄侮而襄子

赏之,是失赏也。明主赏不加於无功,罚不加於无罪。今襄子不诛骄侮之臣,而

赏无功之赫,安在襄子之善赏也?故曰:“仲尼不知善赏。”

晋平公与群臣饮,饮酣,乃喟然叹曰:“莫乐为人君!惟其言而莫之违。”

师旷侍坐於前,援琴撞之,公披衽而避,琴坏於壁。公曰:“太师谁撞?”师旷

曰:“今者有小人言於侧者,故撞之。”公曰:“寡人也。”师旷曰:“哑!是

非君人者之言也。”左右请除之。公曰:“释之,以为寡人戒。”

或曰:平公失君道,师旷失臣礼。夫非其行而诛其身,君之於臣也;非其行

而陈其言,善谏不听则远其身者,臣之於君也。今师旷非平公之行,不陈人臣之

谏,而行人主之诛,举琴而亲其体,是逆上下之位,而失人臣之礼也。夫为人臣

者,君有过则谏,谏不听则轻爵禄以待之,此人臣之礼义也。今师旷非平公之过,

举琴而亲其体,虽严父不加於子,而师旷行之於君,此大逆之术也。臣行大逆,

平公喜而听之,是失君道也。故平公之迹,不可明也,使人主过於听而不悟其失。

师旷之行亦不可明也,使奸臣袭极谏而饰弑君之道。不可谓两明,此为两过。故

曰:“平公失君道,师旷亦失臣礼矣。”

齐桓公时,有处士曰小臣稷,桓公三往而弗得见。桓公曰:“吾闻布衣之士

不轻爵禄,无以易万乘之主;万乘之主不好仁义,亦无以下布衣之士。”於是五

往乃得见之。

或曰:桓公不知仁义。夫仁义者,忧天下之害,趋一国之患,不避卑辱,谓

之仁义。故伊尹以中国为乱,道为宰于汤;百里奚以秦为乱,道为虏于穆公。皆

忧天下之害,趋一国之患,不辞卑辱,故谓之仁义。今桓公以万乘之势,下匹夫

之士,将欲忧齐国,而小臣不行见,小臣之忘民也,忘民不可谓仁义。仁义者,

不失人臣之礼,不败君臣之位者也。是故四封之内,执会而朝,名曰臣。臣吏分

职受事,名曰萌。今小臣在民萌之众,而逆君上之欲,故不可谓仁义。仁义不在

焉,桓公又从而礼之。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,是隐也,宜刑;若无智能而虚骄

矜桓公,是诬也,宜戮。小臣之行,非刑则戮。桓公不能领臣主之理而礼刑戮之

人,是桓公以轻上侮君之俗教於齐国也,非所以为治也。故曰:“桓公不知仁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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