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志摩文集-第43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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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k-asleepinginfant’sbreath-ThegradualsandthatthrougnanhourglassrunsAwoodlandrivulet,aPoet’sdeath秋田里的晚霞,沙浮①女诗人的香腮,睡孩的呼吸,光阴渐缓的流沙,山林里的小溪,诗人的死。他诗里充满着静的,也许香艳的。美丽的静的意境,正如雪莱的诗里无处不是动,生命的振动,剧烈的,有色彩的,嘹亮的。我们可以拿济慈的《秋歌》对照雪莱的《西风歌》,济慈的“夜莺”对比雪莱的“云雀”,济慈的“忧郁”对比雪莱的“云”,一是动、舞、生命、精华的、光亮的、搏动的生命,一是静、幽、甜熟的、渐缓的“奢侈”的死,比生命更深奥更博大的死,那就是永生。懂了他的生死的概念我们再来解释他的诗:①沙浮,通译莎福(前7—前6世纪),古希腊女诗人。(六)“但是我一面正在猜测着这青林里的这样那样,夜莺他还是不歇的唱着,这回唱得更浓更烈了。(先前只像荷池里的雨声,调虽急,韵节还是很匀净的;现在竟像是大块的骤雨落在盛开的丁香林中,这白英在狂颤中缤纷的堕地,雨中的一阵香雨,声调急促极了)所以他竟想在这极乐中静静的解化,平安的死去,所以他竟与无痛苦的解脱发生了恋爱,昏昏的随口编着钟爱的名字唱着赞美他,要他领了他永别这生的世界,投入永生的世界。这死所以不仅不是痛苦,真是最高的幸福,不仅不是不幸,并且是一个极大的奢侈;不仅不是消极的寂灭,这正是真生命的实现。在这青林中,在这半夜里,在这美妙的歌声里,轻轻的挑破了生命的水泡,啊,去吧!同时你在歌声中倾吐了你的内蕴的灵性,放胆的尽性的狂歌好像你在这黑暗里看出比光明更光明的光明,在你的叶荫中实现了比快乐更快乐的快乐;——我即使死了,你还是继续的唱着,直唱到我听不着,变成了土,你还是永远的唱着。”这是全诗精神最饱满音调最神灵的一节,接着上段死的意思与永生的意思,他从自己又回想到那鸟的身上,他想我可以在这歌声里消散,但这歌声的本体呢?听歌的人可以由生入死,由死得生,这唱歌的鸟,又怎样呢?以前的六节都是低调,就是第六节调虽变,音还是像在浪花里浮沉着的一张叶片,浪花上涌时叶片上涌,浪花低伏时叶片也低伏;但这第七节是到了最高点,到了急调中的争调——诗人的情绪,和着鸟的歌声,尽情的涌了出来;他的迷醉中的诗魂已经到了梦与醒的边界。这节里Ruth①的本事是在旧约书里TheBookofRuth②,她是嫁给一个客民的,后来丈夫死了,她的姑要回老家,叫她也回自己的家再嫁人去,罗司一定不肯,情愿跟着她的姑到外国去守寡,后来他在麦田里收麦,她常常想着她的本乡,济慈就应用这段故事。①Ruth,通译露丝(本文译作罗司),圣经《旧约·路得记》中的一个人物。不过,济慈的《夜莺颂》至第七节才用到这个典故,徐志摩这里把她错到第六节里去了。②TheBookofRuth,即《旧约·路得记》。(七)“方才我想到死与灭亡,但是你,不死的鸟呀,你是永远没有灭亡的日子,你的歌声就是你不死的一个凭证。时代尽迁异,人事尽变化,你的音乐还是永远不受损伤,今晚上我在此地听你,这歌声还不是在几千年前已经在着,富贵的王子曾经听过你,卑贱的农夫也听过你:也许当初罗司那孩子在黄昏时站在异邦的田里割麦,他眼里含着一包眼泪思念故乡的时候,这同样的歌声,曾经从林子里透出来,给她精神的慰安,也许在中古时期幻术家在海上变出蓬莱仙岛,在波心里起造着楼阁,在这里面住着他们摄取来的美丽的女郎,她们凭着窗户望海思乡时,你的歌声也曾经感动她们的心灵,给他们平安与愉快。”(八)这段是全诗的一个总束,夜莺放歌的一个总束,也可以说人生的大梦的一个总束。他这诗里有两相对的(动机);一个是这现世界,与这面目可憎的实际的生活:这是他巴不得逃避,巴不得忘却的,一个是超现实的世界,音乐声中不朽的生命,这是他所想望的,他要实现的,他愿意解脱了不完全暂时的生为要化入这完全的永久的生。他如何去法,凭酒的力量可以去,凭诗的无形的翅膀亦可以飞出尘寰,或是听着夜莺不断的唱声也可以完全忘却这现世界的种种烦恼。他去了,他化入了温柔的黑夜,化入了神灵的歌声——他就是夜莺;夜莺就是他。夜莺低唱时他也低唱,高唱时他也高唱,我们辨不清谁是谁,第六第七段充分发挥“完全的永久的生”那个动机,天空里,黑夜里已经充塞了音乐——所以在这里最高的急调尾声一个字音forlorn①里转回到那一个动机,他所从来那个现实的世界,往来穿着的还是那一条线,音调的接合,转变处也极自然;最后糅和那两个相反的动机,用醒(现世界)与梦(想象世界)结束全文,像拿一块石子掷入山壑内的深潭里,你听那音响又清切又谐和。余音还在山壑里回荡着,使你想见那石块慢慢的,慢慢的沉入了无底的深潭……音乐完了,梦醒了,血呕尽了,夜莺死了!但他的余韵却袅袅的永远在宇宙间回响着……①forlorn,孤寂。十三年十二月二日夜半对徐志摩来说,艺术即生活,因为两者的目的只有一个:美。美是自然的,刻意造作都与其无缘。这正如康河的柔波,摇曳的水草,夜半的明月。他心灵中的点点情丝,在被外界融合的瞬间,就会洋溢出美文。就象“轻轻的走了,/正如我轻轻的来;/我轻轻的招手,/作别西天的云彩。”那样的空灵,如“我不知道/风往那一个方向吹——/我是在梦里/在梦的轻波里依洄”那般的令人迷醉。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,徐志摩的诗文抒情的浓郁为最。不信你看《济慈的夜莺》。开篇即是“诗中有济慈(JohnKeats)的《夜莺歌》,与禽中有夜莺一样的神奇”。美妙的比喻,信手拈来。倾刻间,你阅读的欲望升起,于是,你无法终止你对美的好奇,一气读完,不忍释卷。你再往回翻,想要找到这美产生的原因,瞑思良久,不得所以然。看结构,平淡无奇;分析语词,他叙述如白话,尾尾道来;他的散文抒情如他的诗歌,情感的裢漪是片片的粼光,而不会刺得你挣不开眼。可你就是认为手中的短文不同凡响,象听完一首迷人的歌,听完后,而它的“余韵却袅袅的永远在宇宙间回响着……”读徐志摩的散文,你不能去解释,也不要去字字句句的条分缕析。他的散文如他的诗一样,是许多美的意象的感受,是情绪的自如流淌,是心灵振颤的曲线。就象你无论如何说不出“我挥一挥衣袖,/不带走一片云彩。”为何绝妙为何让你看完再也无法忘记,也无法在相同的情境下只会脱口而出而难以创造出更好的诗句一样。你佩服,你感叹,你不得不承认天才艺术家心灵的宝贵,你会说那是徐志摩那颗易感的心的专利品。世上最宽广的是大海,最复杂的是人的心灵。心灵说不尽也说不清。真正出自心灵的产物比如美文,它不可细说,不可析,只可感。济慈写《夜莺歌》时感到鲜花一朵朵长上了他的身,徐志摩感到济慈的“诗魂在林子的黑荫里闻着各种看不见的花草的香味,私下一一的猜测诉说,像是山涧平流入湖水时的尾声……”。感觉是无声的交流,是寻找心灵共振,是美的再造和延伸。我固执地以为一定是上帝让徐志摩那颗心早些休息的。他即使闭上双眼,美的事物经过时,他也会骤然间睁开,然后用心去笼罩它。我猜想,美的东西一定有一种光茫,它们出现就能射穿他的心。徐志摩崇尚高雅脱俗冰清玉洁的美,如曼殊斐儿的仙姿灵态;他欣赏潇洒的美,如翩翩的雪花飞舞,如河畔的金柳,夕阳中的新娘;他迷念于大自然的美,如夜莺的歌般婉转悠扬,如山花烂漫;他沉醉于凄惋悲哀的美,如济慈的喋血呕歌,梦里的伤悲……似乎有某种预感,他竟然在他不多的散文中多次写到那些早殇的天才。难道那也是一种心灵的共同的鸣响?他仿佛对他们更是情有独钟。手捧他写的《曼殊斐儿》,《济慈的夜莺歌》,遥看东方上空漂浮无定的云彩,心中不禁伥然。漫游蓝天上的徐志摩,你的英灵该化作了天边的彩虹吧?天地之间,环宇之内,你是不死的美的精灵。(王利芬)
散文 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
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①一“如其你早几年。也许就是现在,到道骞司德的乡下,你或许碰得到‘裘德’②的作者,一个和善可亲的老者,穿着短裤便服,精神飒爽的,短短的脸面,短短的下颏,在街道上闲暇的走着,照呼着,答话着,你如其过去问他卫撒克士小说里的名胜,他就欣欣的从详指点讲解;回头他一扬手,已经跳上了他的自行车,按着车铃,向人丛里去了。我们读过他著作的,更可以想象这位貌不惊人的圣人,在卫撒克士广大的,起伏的草原上,在月光下,或在晨曦里,深思地徘徊着。天上的云点,草里的虫吟,远处隐约的人声都在他灵敏的神经里印下不磨的痕迹;或在残败的古堡里拂拭乱石上的苔青与网结;或在古罗马的旧道上,冥想数千年前铜盔铁甲的骑兵曾经在这日光下驻踪:或在黄昏的苍茫里,独倚在枯老的大树下,听前面乡村里的青年男女,在笛声琴韵里,歌舞他们节会的欢欣;或在济茨③或雪莱或史文庞④的遗迹,悄悄的追怀他们艺术的神奇……在他的眼里,像在高蒂闲⑤(TheuophileGautier)的眼里,这看得见的世界是活着的;在他的‘心眼’(TheInwardEye)里,像在他最服膺的华茨华士⑥的心眼里,人类的情感与自然的景象是相联合的;在他的想象里,像在所有大艺术家的想象里,不仅伟大的史绩,就是眼前最琐小最暂忽的事实与印象,都有深奥的意义,平常人所忽略或竟不能窥测的。从他那六十年不断的心灵生活,——观察、考量、揣度、印证,——从他那六十年不懈不弛的真纯经验里,哈代,像春蚕吐丝制茧似的,抽绎他最微妙最桀傲的音调,纺织他最缜密最经久的诗歌——这是他献给我们可珍的礼物。”①本文发表时作为《汤麦士哈代》一文的附录,其实是一篇独立的散文,这里另置一题。②“裘德”即哈代的长篇小说《无名的裘德》。③济茨,通译济慈(1795—1821),英国诗人。④史文庞,通译史文朋(1837—1809),英国诗人。⑤高蒂闲,通译戈蒂埃(1811—1872),法国诗人。⑥华茨华士,通译华兹华斯(1770—1850),英国诗人。二上文是我三年前慕而未见时半自想象半自他人传述写来的哈代。去年七月在英国时,承狄更生①先生的介绍,我居然见到了这位老英雄,虽则会面不及一小时,在余小子已算是莫大的荣幸,不能不记下一些踪迹。我不讳我的“英雄崇拜”。山,我们爱踹高的;人,我们为什么不愿意接近大的?但接近大人物正如爬高山,往往是一件费劲的事;你不仅得有热心,你还得有耐心。半道上力乏是意中事,草间的刺也许拉破你的皮肤,但是你想一想登临危峰时的愉快!真怪,山是有高的,人是有不凡的!我见曼殊斐儿②,比方说,只不过二十分钟模样的谈话,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