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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4部分

新唐书-第434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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郎中满岁称给事中,未满岁称谒者。光禄勋属,有谒者,掌宾赞,员七十,秩比

六百石。则古谒者名秩差异等,今谒者班微,循空名,忘实事,非所以事天也。”

帝诏中书令张说引敬本熟悉其议,故侍中、祝、谒者,视礼轻重,以它官摄领。

敬本以太常博士为集贤院脩撰。逾年,迁右补阙、秘书郎,卒。

卢履冰,幽州范阳人,元魏都官尚书义僖五世孙。开元五年,仕历右补阙。

建言:“古者父在为母期,彻灵而心丧。武后始请同父三年,非是,请如礼便。”

玄宗疑之,又以舅、嫂叔服未安,并下百官议。刑部郎中田再思曰:“会礼之家

比聚讼。循古不必是,而行今未必非。父在为母三年,高宗实行之,著令已久。

何必乖先帝之旨,阂人子之情,爱一期服于其亲,使与伯叔母、姑姊妹同?嫂叔、

舅甥服,太宗实制之,阅百年无异论,不可改。”履冰因言:“上元中,父在为

母三年,后虽请,未用也,逮垂拱始行之。至有祖父母在而子孙妇没,行服再期,

不可谓宜。礼,女子无专道,故曰‘家无二尊’。父在为母服期,统一尊也。今

不正其失,恐后世复有妇夺夫之败,不可不察。”书留未下。履冰即极陈:“父

在为母立几筵者一期,心丧者再期,父必三年而后娶,以达子之志。夫圣人岂蔑

情于所生?固有意于天下。昔武后阴储篡谋,豫自光崇,升期齐,抗斩衰,俄而

乘陵唐家,以启衅阶。孝和仅得反正,韦氏复出,酖杀天子,几亡宗社。故臣

将以正夫妇之纲,非特母子间也。议者或言:‘降母服,非《诗》所谓罔极者,

而又与伯叔母、姑姊妹等。且齐、斩已有升降,则岁月不容异也。’此迂生鄙儒,

未习先王之旨,安足议夫礼哉?罔极者,春秋祭祀,以时思之,谓君子有终身之

忧,何限一期、二期服哉?圣人之于礼,必建中制,使贤不肖共成文理而后释,

彼伯叔、姑姊,乌有筵杖之制、三年心丧乎?母齐父斩,不易之道也。”左散骑

常侍元行冲议曰:“古缘情制服:女天父,妻天夫,斩衰三年,情礼俱尽者,因

心立极也。妻丧杖期,情礼俱杀者,远嫌疑,尊乾道也。为嫡子三年斩衰而不去

官,尊祖重嫡,崇其礼,杀其情也。孝莫大于严父,故父在为母免官,齐需而期,

心丧三年,情已申而礼杀也,自尧、舜、周公、孔子所同。而今舍尊厌之重,亏

严父之义,谓之礼,可乎?姨兼从母之名,以母之女党,加以舅服,不为无礼。

嫂叔不服,则远嫌也。请据古为适。”帝弗报。是时言丧服,各以所见奋,交口

纷腾。七年,乃下诏:“服纪一用古制。”自是人间父在为母服,或期而禫,

禫而释,心丧三年;或期而禫,终三年;或齐衰三年。

后履冰以官卒。

王仲丘,沂州琅邪人。祖师顺,仕高宗,议漕输事有名当时,终司门郎中。

仲丘开元中历左补阙内供奉、集贤脩撰、起居舍人。

时典章差驳,仲丘欲合《贞观》、《显庆》二礼,据“有其举之,莫可废之”

之谊,即上言:“《贞观礼》,正月上辛,祀感帝于南郊。《显庆礼》:祀昊天

上帝于圆丘以祈谷。臣谓《诗》‘春夏祈谷于上帝’,《礼》‘上辛祈谷于上帝’,

则上帝当昊天矣。郑玄曰:‘天之五帝递王,王者必感一以兴。玭夏正月祭所

生于郊,以其祖配之,因以祈谷。’感帝之祀,《贞观》用之矣。请因祈谷之坛,

遍祭五方帝。五帝者,五行之精,九谷之宗也。请二礼皆用。《贞观礼》,雩祀

五方上帝、五人帝、五官于南郊。《显庆礼》,祀昊天上帝于圆丘。臣谓雩上帝,

为百谷祈甘雨,故《月令》:‘大雩帝,用盛乐。’郑玄说:‘帝,上帝也,乃

天别号。祀于圆丘,尊天位也。’《显庆》祀昊天与《月令》合,而《贞观》尝

祀五帝矣,请二礼皆用。《贞观礼》,季秋祀五方帝、五官于明堂。《显庆礼》,

祀昊天上帝于明堂。臣谓周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先儒以

天为感帝,引太微五帝著之,上帝则属之昊天。郑玄称《周官》旅上帝,祀五帝,

各文而异礼,不容并而为一。故于《孝经》天、上帝,申之曰:‘上帝亦天也。’

神无二主,但异其处,以避后稷。今《显庆》享上帝,合于《经》,然《贞观》

尝祀五方帝矣。请二礼皆用。”诏可。

迁礼部员外郎。卒,赠秘书少监。

康子元,越州会稽人。仕历献陵令。开元初,诏中书令张说举能治《易》、

《老》、《庄》者,集贤直学士侯行果荐子元及平阳敬会真于说,说藉以闻,并

赐衣币,得侍读。子元擢累秘书少监,会真四门博士,俄皆兼集贤侍讲学士。

玄宗将东之泰山,说引子元、行果、徐坚、韦縚商裁封禅仪。初,高宗之

封,中书令许敬宗议:“周人尚臭,故前祭而燔柴。”说、坚、子元白奏:“《

周官》:乐六变,天神降。是降神以乐,非缘燔也。宋、齐以来,皆先哜福酒,

乃燎。请先祭后燔,如《贞观礼》便。”行果与赵冬曦议,以为:“先燎降神,

尚矣。若祭已而燔,神无由降。”子元议挺不徙。说曰:“康子独出蒙轮,以当

一队邪?”议未判,说请决于帝,帝诏后燔。

乘舆自岱还,减从官,先次东都,唯子元、毋煚、韦述以学士从。久乃徙宗

正少卿,以疾授秘书监,致仕。卒,赠汴州刺史。帝尝制赞赐说、子元,命工图

其象,诏冬曦、述、煚分为傅。

行果者,上谷人,历国子司业,侍皇太子读。卒,赠庆王傅。

始,行果、会真及长乐冯朝隐同进讲。朝隐能推索《老》、《庄》秘义,会

真亦善《老子》,每启篇,先薰盥乃读。帝曰:“我欲更求善《易》者,然无贤

行果云。”朝隐终太子右谕德,会真太学博士。

赵冬曦,定州鼓城人。进士擢第,历左拾遗。神龙初,上书曰:“古律条目

千余。隋时奸臣侮法,著律曰:‘律无正条者,出罪举重以明轻,入罪举轻以明

重。’一辞而废条目数百。自是轻重沿爱憎,被罚者不知其然,使贾谊见之,恸

哭必矣。夫法易知,则下不敢犯而远机阱;文义深,则吏乘便而朋附盛。律、令、

格、式,谓宜刊定科条,直书其事。其以准加减比附、量情及举轻以明重、不应

为之类,皆勿用。使愚夫愚妇相率而远罪,犯者虽贵必坐。律明则人信,法一则

主尊。”当时称是。

开元初,迁监察御史,坐事流岳州。召还复官,与秘书少监贺知章、校书郎

孙季良、大理评事咸廙业入集贤院脩撰。是时,将仕郎王嗣琳、四门助教范仙厦

为校勘,翰林供奉吕向、东方颢为校理。未几,冬曦知史官事,迁考功员外郎。

逾年,与季良、廙业、知章、吕向皆为直学士。冬曦俄迁中书舍人内供奉,以国

子祭酒卒。

冬曦性放达,不屑世事。兄夏日,弟和璧、安贞、居贞、颐贞、汇贞,皆擢

进士第。安贞给事中,居贞吴郡采访使,颐贞安西都护。居贞子昌,别传。

王嗣琳以太子校书郎罢。东方颢上书忤旨,左迁高安丞。廙业亦坐事左迁余

杭令。仙厦善讲论,后为道士。

开元集贤学士,又有尹愔、陆坚、郑钦说、卢僎名稍著。

尹愔,秦州天水人。父思贞,字季弱。明《春秋》,擢高第。尝受学于国子

博士王道珪,称之曰:“吾门人多矣,尹子叵测也。”以亲丧哀毁。除丧,不仕。

左右史张说、尹元凯荐为国子大成。每释奠,讲辨三教,听者皆得所未闻。迁四

门助教,撰《诸经义枢》、《续史记》皆未就。梦天官、麟台交辟,寤而会亲族

叙诀,二日卒,年四十。

愔博学,尤通老子书。初为道士,玄宗尚玄言,有荐愔者,召对,喜甚,厚

礼之,拜谏议大夫、集贤院学士,兼脩国史,固辞不起。有诏以道士服视事,乃

就职,颛领集贤、史馆图书。开元末,卒,赠左散骑常侍。

陆坚,河南洛阳人。初为汝州参军,以友婿李慈伏诛,贬涪州参军,再迁通

事舍人。有诏起复,遣中官敦谕,不就。以给事中兼学士。善书。初名友悌,玄

宗嘉其刚正,更赐名。从封泰山,封建安男。帝待之甚厚,图形禁中,亲制赞。

以秘书监卒,年七十一,赠吏部尚书,谥曰懿。

郭钦说,后魏濮阳太守敬叔八世孙。开元初,繇新津丞请试五经,擢第,授

巩县尉、集贤院校理。历右补阙内供奉。通历术,博物。初,梁太常任昉大同四

年七月于钟山圹中得铭曰:“龟言土,蓍言水,甸服黄钟启灵址。瘗在三上庚,

堕遇七中己。六千三百浃辰交,二九重三四百圮。”当时莫能辨者,因藏之,戒

诸子曰:“世世以铭访通人,有知之者,吾死无恨。”昉五世孙升之,隐居商洛,

写以授钦说。钦说出使,得之于长乐驿,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:“卜宅者廋葬之

岁月,而先识墓圮日辰。甸服,五百也,黄钟十一也,繇大同四年却求汉建武四

年,凡五百一十一年。葬以三月十日庚寅,三上庚也。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,七

中己也。浃辰,十二也,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,六千三百一十二月,月

一交,故曰六千三百浃辰交。二九,十八也。重三,六也。建武四年三月十日,

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,十八万六千四百日,故曰二九重三四百圮。”升之大惊,

服其智。

钦说雅为李林甫所恶,韦坚死,钦说时位殿中侍御史,常为坚判官,贬夜郎

尉,卒。

子克钧,为都官郎中。吐蕃围灵州,军饷匮竭,德宗以克钧为灵、夏二州运

粮使,转米峙塞下,守者遂安。

卢僎,吏部尚书从愿三从父也。自闻喜尉为学士,终吏部员外郎。

兄俌,中宗时历右补阙。默啜入寇,败沙吒忠义,诏百官陈破贼胜策,独

俌上疏以为:“治内可以及外,赏罚明则士尽节。鸣沙之役,主将先遁,中军

犹能死战。正法纪功,则戎行可劝。若忠义,骑将材,不可当大任。宜因古法,

募人徙边,免行役,次庐伍,明教令,赏虏获,近战则守家,远战则利货。购辩

勇,强诸蕃,以图攻取。择边州刺史,搜乘积粟,谨烽燧以备守。”中宗善其言,

然无施行者。俌终秘书少监。

啖助,字叔佐,赵州人,后徙关中。淹该经术。天宝末,调临海尉、丹阳主

簿。秩满,屏居,甘足疏糗。

善为《春秋》,考三家短长,缝绽漏阙,号《集传》,凡十年乃成,复摄其

纲条为例统。其言孔子脩《春秋》意,以为:“夏政忠,忠之敝野;商人承之以

敬,敬之敝鬼;周人承之以文,文之敝僿。救僿莫若忠。夫文者,忠之末也。

设教于本,其敝且末;设教于末,敝将奈何?武王、周公承商之敝,不得已用之。

周公没,莫知所以改,故其敝甚于二代。孔子伤之曰:‘虞、夏之道,寡怨于民;

商、周之道,不胜其敝!’故曰:‘后代虽有作者,虞帝不可及已。’盖言唐、

虞之化,难行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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