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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1部分

新唐书-第141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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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高祖初起,开大将军府,以建成为左领大都督,领左三军,敦煌公为右

领大都督,领右三军,元吉统中军。发自太原,有兵三万人。及诸起义以相属与

降群盗,得兵二十万。武德初,始置军府,以骠骑、车骑两将军府领之。析关中

为十二道,曰万年道、长安道、富平道、醴泉道、同州道、华州道、宁州道、岐

州道、豳州道、西麟州道、泾州道、宜州道,皆置府。三年,更以万年道为参旗

军,长安道为鼓旗军,富平道为玄戈军,醴泉道为井钺军,同州道为羽林军,华

州道为骑官军,宁州道为折威军,岐州道为平道军,豳州道为招摇军,西麟州道

为苑游军,泾州道为天纪军,宜州道为天节军;军置将、副各一人,以督耕战,

以车骑府统之。六年,以天下既定,遂废十二军,改骠骑曰统军,车骑曰别将。

居岁余,十二军复,而军置将军一人,军有坊,置主一人,以检察户口,劝课农

桑。

太宗贞观十年,更号统军为折冲都尉,别将为果毅都尉,诸府总曰折冲府。

凡天下十道,置府六百三十四,皆有名号,而关内二百六十有一,皆以隶诸卫。

凡府三等:兵千二百人为上,千人为中,八百人为下。府置折冲都尉一人,左右

果毅都尉各一人,长史、兵曹、别将各一人,校尉六人。士以三百人为团,团有

校尉;五十人为队,队有正;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凡火具乌布幕、

铁马盂、布槽、锸、䦆、凿、碓、筐、斧、钳、锯皆一,甲床二,妗欢泳

火钅赞一,胸马绳一,首羁、足绊皆三;人具弓一,矢三十,胡禄、横刀、砺石、

大觿、毡帽、毡装、行藤皆一,麦饭九斗,米二斗,皆自备,并其介胄、戎具藏

于库。有所征行,则视其入而出给之。其番上宿卫者,惟给弓矢、横刀而已。

凡民年二十为兵,六十而免。其能骑而射者为越骑,其余为步兵、武骑、排

手、步射。

每岁季冬,折冲都尉率五校兵马之在府者,置左右二校尉,位相距百步。每

校为步队十,骑队一,皆卷槊幡,展刃旗,散立以俟。角手吹大角一通,诸校皆

敛人骑为队;二通,偃旗槊,解幡;三通,旗槊举。左右校击鼓,二校之人合噪

而进。右校击钲,队少却,左校进逐至右校立所;左校击钲,少却,右校进逐至

左校立所;右校复击钲,队还,左校复薄战;皆击钲,队各还。大角复鸣一通,

皆卷幡、摄矢、弛弓、匣刃;二通,旗槊举,队皆进;三通,左右校皆引还。是

日也,因纵猎,获各入其人。其隶于卫也,左、右卫皆领六十府,诸卫领五十至

四十,其余以隶东宫六率。

凡发府兵,皆下符契,州刺史与折冲勘契乃发。若全府发,则折冲都尉以下

皆行;不尽,则果毅行;少则别将行。当给马者,官予其直市之,每匹予钱二万

五千。刺史、折冲、果毅岁阅不任战事者鬻之,以其钱更市,不足则一府共足之。

凡当宿卫者番上,兵部以远近给番,五百里为五番,千里七番,一千五百里

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皆一月上。若简留直卫者,五百里为七番,千

里八番,二千里十番,外为十二番,亦月上。

先天二年诰曰:“往者分建府卫,计户充兵,裁足周事,二十一入募,六十

一出军,多惮劳以规避匿。今宜取年二十五以上,五十而免。屡征镇者,十年免

之。”虽有其言,而事不克行。玄宗开元六年,始诏折冲府兵每六岁一简。自高

宗、武后时,天下久不用兵,府兵之法浸坏,番役更代多不以时,卫士稍稍亡匿,

至是益耗散,宿卫不能给。宰相张说乃请一切募士宿卫。十一年,取京兆、蒲、

同、岐、华府兵及白丁,而益以潞州长从兵,共十二万,号“长从宿卫”,岁二

番,命尚书左丞萧嵩与州吏共选之。明年,更号曰“彍骑”。又诏:“诸州府

马阙,官私共补之。今兵贫难致,乃给以监牧马。”然自是诸府士益多不补,折

冲将又积岁不得迁,士人皆耻为之。

十三年,始以彍骑分隶十二卫,总十二万,为六番,每卫万人。京兆彍

骑六万六千,华州六千,同州九千,蒲州万二千三百,绛州三千六百,晋州千五

百,岐州六千,河南府三千,陕、虢、汝、郑、怀、汴六州各六百,内弩手六千。

其制:皆择下户白丁、宗丁、品子强壮五尺七寸以上,不足则兼以户八等五尺以

上,皆免征镇、赋役,为四籍,兵部及州、县、卫分掌之。十人为火,五火为团,

皆有首长。又择材勇者为番头,颇习弩射。又有习林军飞骑,亦习弩。凡伏远弩

自能施张,纵矢三百步,四发而二中;擘张弩二百三十步,四发而二中;角弓弩

二百步,四发而三中;单弓弩百六十步,四发而二中:皆为及第。诸军皆近营为

堋,士有便习者,教试之,及第者有赏。

自天宝以后,彍骑之法又稍变废,士皆失拊循。八载,折冲诸府至无兵可

交,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。其后徒有兵额、官吏,而戎器、驮马、锅幕、糗粮

并废矣,故时府人目番上宿卫者曰侍官,言侍卫天子;至是,卫佐悉以假人为童

奴,京师人耻之,至相骂辱必曰侍官。而六军宿卫皆市人,富者贩缯彩、食粱肉,

壮者为角、拔河、翘木、扛铁之戏,及禄山反,皆不能受甲矣。

初,府兵之置,居无事时耕于野,其番上者,宿卫京师而已。若四方有事,

则命将以出,事解辄罢,兵散于府,将归于朝。故士不失业,而将帅无握兵之重,

所以防微渐、绝祸乱之萌也。及府兵法坏而方镇盛,武夫悍将虽无事时,据要险,

专方面,既有其土地,又有其人民,又有其甲兵,又有其财赋,以布列天下。然

则方镇不得不强,京师不得不弱,故曰措置之势使然者,以此也。

夫所谓方镇者,节度使之兵也。原其始,起于边将之屯防者。唐初,兵之戍

边者,大曰军,小曰守捉,曰城,曰镇,而总之者曰道:若卢龙军一,东军等守

捉十一,曰平卢道;横海、北平、高阳、经略、安塞、纳降、唐兴、渤海、怀柔、

威武、镇远、静塞、雄武、镇安、怀远、保定军十六,曰范阳道;天兵、大同、

天安、横野军四,岢岚等守捉五,曰河东道;朔方经略、丰安、定远、新昌、天

柱、宥州经略、横塞、天德、天安军九,三受降、丰宁、保宁、乌延等六城,新

泉守捉一,曰关内道;赤水、大斗、白亭、豆卢、墨离、建康、宁寇、玉门、伊

吾、天山军十,乌城等守捉十四,曰河西道;瀚海、清海、静塞军三,沙钵等守

捉十,曰北庭道;保大军一,鹰娑都督一,兰城等守捉八,曰安西道;镇西、天

成、振威、安人、绥戎、河源、白水、天威、榆林、临洮、莫门、神策、宁边、

威胜、金天、武宁、曜武、积石军十八,平夷、绥和、合川守捉三,曰陇右道;

威戎、安夷、昆明、宁远、洪源、通化、松当、平戎、天保、威远军十,羊灌田

等守捉十五,新安等城三十二,犍为等镇三十八,曰剑南道;岭南、安南、桂管、

邕管、容管经略、清海军六,曰岭南道;福州经略军一,曰江南道;平海军一,

东牟、东莱守捉二,蓬莱镇一,曰河南道。此自武德至天宝以前边防之制。其军、

城、镇、守捉皆有使,而道有大将一人,曰大总管,已而更曰大都督。至太宗时,

行军征讨曰大总管,在其本道曰大都督。自高宗永徽以后,都督带使持节者,始

谓之节度使,犹犹未以名官。景云二年,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、河西节度使。

自此而后,接乎开元,朔方、陇右、河东、河西诸镇,皆置节度使。

及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,犯京师,天子之兵弱,不能抗,遂陷两京。肃宗起

灵武,而诸镇之兵共起诛贼。其后禄山子庆绪及史思明父子继起,中国大乱,肃

宗命李光弼等讨之,号“九节度之师”。久之,大盗既灭,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

阵,列为侯王者,皆除节度使。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,大者连州十余,小者犹兼

三四。故兵骄则逐帅,帅强则叛上。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;或取舍由于士卒,

往往自择将吏,号为“留后”,以邀命于朝。天子顾力不能制,则忍耻含垢,因

而抚之,谓之姑息之政。盖姑息起于兵骄,兵骄由由方镇,姑息愈甚,而兵将愈

俱骄。由是号令自出,以相侵击,虏其将帅,并其土地,天子熟视不知所为,反

为和解之,莫肯听命。

始时为朝廷患者,号“河朔三镇”。及其末,朱全忠以梁兵、李克用以晋兵

更犯京师,而李茂贞、韩建近据岐、华,妄一喜怒,兵已至于国门,天子为杀大

臣、罪己悔过,然后去。及昭宗用崔胤召梁兵以诛宦官,劫天子奔岐,梁兵围之

逾年。当此之时,天下之兵无复勤王者。向之所谓三镇者,徒能始祸而已。其他

大镇,南则吴、浙、荆、湖、闽、广,西则岐、蜀,北则燕、晋,而梁盗据其中,

自国门以外,皆分裂于方镇矣。

故兵之始重于外也,土地、民赋非天子有;既其盛也,号令、征代非其有;

又其甚也,至无尺土,而不能庇其妻子宗族,遂以亡灭。语曰:“兵犹火也,弗

戢将自焚。”夫恶危乱而欲安全者,庸君常主之能知,至于措置之失,则所谓困

天下以养乱也。唐之置兵,既外柄以授人,而末大本小,方区区自为捍卫之计,

可不哀哉!

夫所谓天子禁军者,南、北衙兵也。南衙,诸卫兵是也;北衙者,禁军也。

初,高祖以义兵起太原,已定天下,悉罢遣归,其愿留宿卫者三万人。高祖

以渭北白渠旁民弃腴田分给之,号“元从禁军”。后老不任事,以其子弟代,谓

之“父子军”。及贞观初,太宗择善射者百人,为二番于北门长上,曰“百骑”。

以从田猎。又置北衙七营,选材力骁壮,月以一营番上。十二年,始置左右屯营

于玄武门,领以诸卫将军,号“飞骑”,其法:取户二等以上、长六尺阔壮者,

试弓马四次上、翘关举五、负米五斛行三十步者。复择马射为百骑,衣五色袍,

乘六闲驳马,虎皮鞯,为游幸翊卫。

高宗龙朔二年,始取府兵越骑、步射置左右羽林军,大朝会则执仗以卫阶陛,

行幸则夹驰道为内仗。武后改百骑曰“千骑”。中宗又改千骑曰“万骑”,分左、

右营。及玄宗以万骑平韦氏,改为左右龙武军,皆用唐元功臣子弟,制若宿卫兵。

是时,良家子避征戍者,亦皆纳资隶军,分日更上如羽林。开元十二年,诏左右

羽林军、飞骑阙,取京旁州府士,以户部印印其臂,为二籍,羽林、兵部分掌之。

末年,禁兵浸耗,及禄山反,天子西驾,禁军从者裁千人,肃宗赴灵武,士不满

百,及即位,稍复调补北军。至德二载,置左右神武军,补元从、扈从官子弟,

不足则取它色,带品者同四军,亦曰“神武天骑”,制如羽林。总曰“北衙六军”。

又择便骑射者置衙前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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