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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部分

4.演出-第3部分

小说: 4.演出 字数: 每页4000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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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他假装没听见。他提着箱子径直走到门口,打开房门的时候,他回身对妈说了一句“我在下面等你”,就走了出去。
我想追上去,我妈在身后拉住了我的衣服。
“别去烦他,你爸心情不好。”她道。
“我哪来的表叔?”我又问。
“你是没见过,他从没到我们家来过……他小时候跟你爸感情很好,现在得了重病,身边又没人,所以,我们要去照顾他几天……”我妈看着我身上的背心皱了皱眉,似乎又想再次数落我穿得少,但她马上又改变了主意,“致远,这几天妈妈不在家,你自己照顾自己,这里有些钱,你拿着去买吃的,我们顶多两三天就回来。”她掏出100元钱塞给我,又道,“不要老是买汉堡炸鸡,那些都是垃圾食品,要买就到隔壁饭店找周阿姨给你打饭,她认识妈妈,会多给你菜的。不过,你最好下午一放学就把饭盒放在她那里,到五点后再去拿,到时候,她会把饭盒装满拿给你的。记得去的时候,不要走前面,在后面厨房外面的弄堂里等她,知道吗?爸妈不在的时候,要小心门户,半年前有人撬门进了,偷走了我两条项链,其中一条还是你奶奶送给我的,现在想想我都肉痛。对了,假如你忘了带钥匙,记得啊,外面的篮子里我藏了一把,千万别跟你爸说,那是我偷偷放的,要是让他知道,他拿了之后一定不会还回去。还有,不要随便叫同学到家里来玩,也不要总是看闲书,虽然你成绩不错,可是学习还是要抓紧,周五要测验了吧?我看你……”老妈还想唠叨下去,我不得不打断了她。
“妈,表叔在哪里?他住在哪里?”
“他……”我妈的眼珠在眼眶里卡了一下,接着,她笑起来,“不是跟你说了吗?他在乡下,乡下,别问了,你又不认识他。”
我从来不知道我爸在乡下还有亲戚。我怀疑她在说谎,可是想想她又好像没必要在这种事上骗我。然而,等我想再问时,她已经匆匆拉开了房门。
“我会打电话给你的。致远,你自己当心点。”她边说边走出了门。
我手里捏着钱,走到客厅的窗前,朝楼下望去,我看见我爸在花坛旁边等着;不一会儿我妈出现了,他们肩并肩朝小区外走去。他们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大路的尽头。
这时,我忽然意识到,我自由了。
我有两到三天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,我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!
这念头让我兴奋不已。虽然现在只是早上五点半,但我已经决定了,今天晚上我要去一次工程路的铅笔厂。那里早就停产了,现在只剩下一个旧厂房,听说晚上九点以后,常有黑社会的人在那里集会。
余青去过一次,他告诉我,那次他正好碰上三个新成员加入,于是他有幸亲眼看见了歃血为盟的场面,当时还有酒吧的女招待登台献歌。
这辈子,我只在电视里见过黑社会,所以早就想去看看了,可是有我妈在,我永远无法在晚餐后溜出去。今天正好是个机会。
我就是在那天晚上认识郦雯的。
说是认识,其实早就见过,她是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,只不过,她教的是初三,而我读高二。当时,我对她的所有认识只有三点,第一,她刚离婚不久,前夫就是教我们数学的李老师;第二,她大概比我大十岁;第三,她是全校公认的最靓女教师。
印象中,她的皮肤微微有些黑,脸长得很标致,身材婀娜,头发总是松松散散地披下来,遮住了半边脸,给人一种风情万种的感觉。
那天晚上,我慢悠悠地做完作业,吃完一份炸鸡汉堡和一大杯可乐后,便骑着我那辆“永久”向铅笔厂飞驰而去。本来我也叫了余青,可恰好他家来了客人,他实在走不开。没办法,最后我只能独自前往。
铅笔厂在工程路上,那里共有三家废弃的工厂。偌大的厂房并排而列,每个号码都几乎占用了几十米乃至几百米的围墙,而高高的围墙外却一家店铺也没有,大概就因为这个,这里无论是白天还是夜晚都十分冷寂。
相对而言,对马路就要好一些,因为在拐角处的地方有一所补习学校,只是我去的时候,已经过了九点,通常所有的课在晚上八点半之前就都已经结束了。
按照余青告诉我的路线,我直接将车骑到铅笔厂旁边的一条小弄堂里,那里有个垃圾桶,他通常都是踩着垃圾桶翻进厂区的,到时候再原路返回。然而很不巧,我去的时候,居然没在余青说的地方找到垃圾桶。我在某个角落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,还看见有人将塑料袋装的垃圾丢在角落里,然而就是没找到余青说过的那两个铁皮的大垃圾桶。我觉得唯一的解释就是,有人将它们挪了位置。这时,一墙之隔传来懒洋洋的打招呼声。
“喂,黑皮呢?”有人问。听起来像个年轻人。
“马上就到。”另一个粗声粗气地答道。
两人似乎又低声说了些什么,接着,隔壁传来一阵放肆的笑声。
听起来,两人离墙还有一段距离,但显然,今晚那里果然有集会。而且,我似乎还听到三三两两的脚步声。怎么办?我问自己,我怎么才能翻过去?这时,我看见了自行车。我突发奇想,站在车座上,也许就能顺利攀上墙。我知道站在那上面不稳,但还是想试试。于是,我先四下张望了一番,等我确定没有人后,便小心翼翼地扶着墙,慢慢跨上了自行车的后车座。我的动作很轻,但自行车跟我的体重比还是显得脆弱了一些,而且它本身就无法放平。它一边的支架是斜的,所以,我的两只脚刚在后车座上放好,它就猛烈地摇晃了起来,接着,它朝一边摔去。我看情形不对,立刻提前跳开,可是很不巧,这时正好有人经过,黑灯瞎火的,等我看清对方是个女人时,我已经将她撞在了地上。
我连忙将她扶了起来,当她仰头朝我看过来的时候,我惊讶地发现,她竟是郦雯。她穿了件灰色的西装,里面是件V字领的红毛衣,看上去既有成熟女人的风范,又有年轻女孩的娇柔。
她拍拍衣服上的灰,我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她。那时候,不知道为什么,我不太想称她为“老师”。我只是看着她的一举一动,问道:“要不要去医院?”我口袋里还有九十元,这点钱大概可以应付简单的包扎。不过,其实我是看她身上没有伤才这么说的,我想跟她说说话,在学校里我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。
以往我在学校碰到她,都是在食堂。中午十二点半左右,大部分人都已经吃过午饭了,所以通常那时间食堂里人很少,可我偏偏喜欢在那时候去吃午饭。大概是受我爸的影响,我总觉得吃饭的环境比吃什么饭更重要。我讨厌闹哄哄的环境。
我大概在食堂里见过她四五次。每一次,她都坐在同一个位置,一个人在用扑克牌算命。有时候,她的前夫,我们的李老师会坐在对面跟她说话。大部分时候,她都对他置之不理,唯有一次,不知李老师说了什么,她拿起他放在桌边的茶杯,毫不犹豫地朝里面吐了口唾沫,随后又低下头继续玩牌。当李老师脸色铁青地拿着他的茶杯离开食堂时,她又抬起头,朝窗外望去,过了会儿,食堂外面传来白瓷茶杯摔在墙上的破碎声,我看见她的嘴角微微上翘,像在笑,随后,她把头转过来,冰冷的目光正好扫过我的脸。虽然我完全不认识她,但那一刻,还是觉得心里头像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刮了一下,有点疼。
“不,不用了,没什么。”她回答我。
“那……要不要送送你?”我又问,我想她可能并不认识我。
可这时,她抬起头,一只手撩开了额前的头发。
“哦,你!我认识你,你是不是庆北中学的?”她盯着我的脸,似乎唤起了某种回忆。是的,我跟她是少数几个会在十二点半以后去学校食堂的人。我很高兴她能认出我,但同时又不免有些失落。在这种场合,自己被确认是她学校的学生,似乎已经预示了自己会被小瞧。在她眼里,我一定只是个孩子,我想。
“对。”我说。
她似乎没注意听我说话,自顾自在整理衣衫。过了会儿,她终于让自己又恢复了原状,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她问道。
我做了回答。
“你在干什么?”她又问。
我大约不自觉皱了下眉头,她却立刻笑了。
“你是想偷看吗?”她指指旁边的那堵墙,轻声问。
她怎么知道?
我想一定是我脸上的神情暴露了我的想法,她再度微笑起来,她朝弄堂的两边望了一下,说道:“这里不是最佳位置,而且翻墙进去太危险,很可能会被发现。如果你想看得仔细些,就跟我来。”
我怀疑自己听错了,但还是跟上了她。
她带我走进弄堂的深处,又拐了两个弯,才在一栋老房子前停了下来。等我跟着她上楼,我才知道,那是她的家。
确切地说,她家是在一幢老房子的二楼,踩着木地板吱吱哑哑地走上去,最里面的一间就是。20平方左右的一间屋子。有深褐色的木地板,也许还有些别的家具,但我只看见两件东西,床和留声机。床很大,被子平铺着,上面罩了层薄薄的纱幔,一看就让人浮想联翩。而那个留声机,令我想到了我的奶奶,虽然它好像已经是古董,但模样却一点都不死板,即使沉默着,也像有低低的音乐流出,我想,这大概是她父母留给她的吧,就像这套房子一样。
她关上灯,迅速拉开窗帘,随后站在窗口朝我招手。
我身不由己地走了过去。这时,我惊讶地发现,从她家的这扇窗,正好可以俯视铅笔厂的旧厂房。那个旧厂房上有一大半玻璃已经不见了踪影,所以里面发生的一切,几乎可以尽收眼底。
厂房里晃动着几个亮着的灯泡,大约有几十个男人分立在厂房的两边,中间的一块空地上,跪着一个人,而他的前面,站着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,他穿皮夹克,戴墨镜,手指上还套着一个金灿灿的戒指。这个男人在慷慨激昂地说着什么,话没说完,突然一脚踢向地上的男子,接着又是第二脚,第三脚……那个男人倒在地上呻吟起来,而之前的男人并不罢休,他一脚踩在了那人的手背上……
“他们在干吗?”我忍不住轻声问。
她就站在我身边,已经脱去了外套。
“惩罚,”她嘴里吐出两个字。
“那个人是不是做了什么背叛组织的事?”我尽量注视着她的眼睛,以免不小心看到她的身体,现在的她,就像是裹着一团火,在我身边燃烧。
“也许吧。”她答道,“要不要喝杯水?”她问我。
我连忙摇头。
她朝我笑了笑。
“你好好看吧,我都看腻了。他们总在那里集会。”
“那……警察不会抓他们吗?”我知道自己问得有点天真,但我总得想办法找点话说。
她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,翘起了二郎腿,“大概有人去报过警吧。可你看到了,还不是一切照旧?再说他们也没闹出什么事来,又没出人命,谁也不想管这闲事。”
我重新把目光投向窗外的大厂房,我看见有几个人在踢打那个跪在中间的男人,没多久,那人就昏倒了,有人把他拖了出去。接着,那个穿皮夹克的男人又开始讲话。他手舞足蹈,声音好像还挺大,如果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的话,估计能听到一些。但是,不知怎么的,我的脑袋乱哄哄的,注意力怎么都无法集中到他的身上。我想,那是因为我已经意识到,最大的危险就在我身边。因而,我看了大约三四分钟便打算告别了。
她送我到门口,在楼梯口替我开了灯,看我走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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