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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3部分

超脑医王-第223部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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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如果涉及案情,他就要保持沉默了。
“那么,你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。”贝丝的直截了当让沈临感觉滑稽,这女人也忒直来直去了,哪有这么问话的。
“哦。我只说一句话,贝丝博士,证据何在?”沈临挥挥手。沈临懒得再跟贝丝计较这些口舌之利,直接问证据。
贝丝嘴角一抽:“首先,受害人死前进入过你的寓所,而且还是唯一露面的地方。而你也并不能说明受害人何时离开,又有什么作为证明。既然你不能举证自证清白,那么,你就摆脱不了嫌疑。”
“其次,受害者身上所穿的睡衣,是安迪的睡衣,但安迪的睡衣上我们却对比到了你的指纹,请问你怎么解释?”
沈临忍不住笑了:“这就是贝丝博士所谓的证据?”
沈临突然探手过去抓住了贝丝的胳膊,贝丝吃了一惊,用力抽开胳膊。
沈临笑了笑:“现在,贝丝博士的外衣上也留下了鄙人的指纹,难道就能以此证明我想要谋害贝丝小姐?这种逻辑关系不能成立吧?”
沈临本来想不予理会,但听到贝丝如此荒诞幼稚的证据提示,他还是按捺不住。
贝丝无动于衷,继续道:“当然这只是证据链条中的一个环节。受害者脚底残留有你房内地毯的纤维,这也是铁证之一。”
“此外,根据尸检结果,受害者的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左右,而你的房子是她生前唯一出现过的地方……如此种种,你还敢说,你跟凯特的死亡没有任何关系?”
贝丝的声音虽然不高,但却咄咄逼人。
沈临笑了:“贝丝小姐,这就更荒诞了。我们初来乍到,邻居家的女孩冒雨来登门避雨,我们岂能拒之门外?好心收留她避雨,没想到反而被怀疑杀人,这也真够荒谬的。请问贝丝小姐和杰克警督,杀人需要动机,我们与凯特素不相识,杀人动机何在?”
“我改行担任法医,有5年领三个月的时间里。在这么长的时间里,你知道我参与过多少件凶杀案的调查吗?”贝丝凝望着沈临,声音清冷。
沈临耸耸肩,冷冷一笑。
“399次凶杀案,其中,91%的案件侦破率。在这期间,我没有出过一次错。”贝丝自信地笑容泛起在略微有些生硬的嘴角上:“所以,这一次也不会例外。在很多时候,杀人不需要动机。”
贝丝啪地一声将凯特的照片扣在桌上,冷斥道:“美貌的少女凯特,这就是你的杀人动机!”
贝丝如此刚愎自用,如此强悍不容人说话,比起白冰心来有过之而无不及。沈临忍不住叹了口气,他扭头望向了杰克:“杰克警督,有贝丝小姐参与的案件侦破率真的有91%这么高吗?我实在是很怀疑。”
杰克笑了:“没有错,这是有据可查的。我们相信贝丝博士,沈,现在供认还为时不晚,我们会酌情向地方检察官说情,考虑你是否存在过失杀人的情况。”
“案情其实很明显了。晚上,凯特登门避雨,你见凯特貌美便起了邪念。夜深了,你见凯特在你家的沙发上睡熟,便伸出了魔爪……凯特激烈反抗,你便用力将凯特勒死。大约在凌晨一点左右,你将凯特的尸体转移到屋外的草坪上。我们还掌握一个关键的证据,那就是你留在草坪上的脚印,经过与你的鞋子比对,正好吻合。”
贝丝不疾不徐地推理还原着“案情”,然后将拓印的沈临的鞋印推在沈临的面前,声音陡然提高了几度:“你还要抵赖吗?”
沈临愕然,他突然意识到这的确是个问题啊。从昨晚到清晨,他明明没有出过门,怎么会在屋外的草坪下留下脚印呢?
很显然,脚印是在雨停后的草坪下留下的,因为雨后草地泥泞才有可能留下鞋印,而平时基本是很难寻觅踪迹的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沈临陷入了思考之中。
贝丝和杰克对视一眼,以为说中了沈临的软肋,就静静等待着沈临的主动供认。只要沈临自己说一句“人是我杀的”,这个案子就可以办结了。
在这间审讯室里,贝丝和杰克联手合作,也不知道让多少人认罪伏法,他们认为,沈临也不会例外。
沈临皱眉沉思着。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,昨天下午刚搬来的时候,他曾经出了后门站在草坪上与邻居威尔谈了接近半个小时的话,脚印定然是那个时候留下的。
沈临想起,当时威尔似乎刚为这片公共草坪浇过水。既然浇过水,那么留下鞋印就有可能了。不过,随后傍晚时分就下起了雨,经过这么久雨水的冲刷,鞋印怎么会一直留到第二天上午,一直等到警察来现场勘查,采集鞋印?
这里面大有文章了。
一念及此,沈临就淡淡道:“贝丝博士,你所谓的鞋印,或许正是我留下的。但是,我只有昨日下午大约四点多出过门,在草坪上与威尔有过短暂的交谈,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威尔。而随后,我就进屋休息,一直到上午,都没有出过门。”
“鞋印或者是下午留下的。可大半夜的下雨,鞋印竟然还没有被雨水冲刷破坏,这也算是咄咄怪事了。”
贝丝听了沈临的话,根本不予相信:“沈,你不用狡辩,脚印明显是你凌晨时分转移尸体留下的,你还狡辩什么?”
“那么,现场留下的几枚脚印?”沈临冷笑反问道。
贝丝闻言一怔,沈临的话触动了她。
她沉吟道:“只有两枚,不过,作为证据,就足够了。”
“那也真的很滑稽了。如果是留下脚印的话,如果是我转移尸体的话,那么怎么可能只在现场留下两枚脚印?难道,我是飞过去又飞回来的吗?”沈临反唇相讥。
   

第317章 反客为主
贝丝脸色一变。
她突然意识到,自己这一次似乎真的是有些过于草率下结论了。
而在往常的案件侦破过程中,她却不是这个样子的,她所掌握的证据每一次都会成系统并一环扣一环,经过了再三的论证和推敲后才会对“某人”进行犯罪推定,而这一回——面对有眼前这个华夏男子涉及的凶杀案,她或者真的有些“操之过急”了。
目前,警局掌握的证据主要有三大块。
第一,有目击者的证词,凯特在死亡之前,进入过沈临的寓所。而死者陈尸地点与该寓所距离不远,死者脚底板更是沾染上了该寓所内的地毯纤维。从这个意义上说,如果作为嫌疑人的沈临和安迪无法自证清白,警局将沈临的寓所视为犯罪第一现场,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,这是合理推断。
第二,死者所穿着的女士睡衣,属于安迪所有,而睡衣上除了安迪、凯特两人的指纹之外,还有沈临的指纹。
第三,脚印。草坪上留下的两枚鞋印,经过比对和核准,与沈临的皮鞋印纹相吻合。
如此种种,贝丝就当机立断地推定,沈临就是犯罪嫌疑人。
但反过来说,上述证据看似非常全面,但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的漏洞和疑点。
比如说沈临的杀人动机。一个刚刚从国外来的中医访问学者,来到f城才一天,他为什么要向一个本地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下手?见色起意的推断有点太牵强。当然,见色起意也是一种动机,只不过,作为一个中医访问学者,沈临选择在抵达本城的第一天实施犯罪,有违常理和社会常规。
再比如说陈尸地点。假设沈临就是杀人凶手,那么,他为什么要将尸体陈尸在距离自己寓所不远处的地方,这不是明摆着要将自己拖进嫌疑泥潭中去吗?他完全可以将尸体隐藏起来或者陈尸在其他远离自己寓所的地方。
更不要说沈临自己所提出的质疑了,如果沈临要转移尸体,那么,为什么在现场只留下两枚脚印。现场仅存的两枚鞋印,本身就显得有些诡异。这是最大的疑点。
除此之外,还有颇多细节上的缺陷,统统站不住脚。
尽管贝丝根据证据推定沈临就是涉案嫌疑人,沈临的寓所就是犯罪现场,但她在沈临的寓所中犯了一个底朝天,都没有找到直接定案的直接证据,譬如血迹,譬如凶器。再譬如,倘若凯特是被人先奸后杀,那么,她身上虽然有被性侵的明显迹象,可却缺乏凶手的****或者其他体液。
如果是往常,在存在如此众多的疑点基础上,贝丝一般是不会轻易下结论的。可这一次,她却一反常态了。
为什么会这样?
贝丝一手扶额,暗暗问自己。
她陡然间目光落在沈临似笑非笑的东方面孔上,心头一突:难道因为他是华夏人的身份,让自己失去了应有的理性判断?
不管贝丝承认还是不承认,她都是一个受“**”阵营舆论影响很深的人,长期以来,她都对东方那个神秘的大国充满着歧视,连带着,她都开始下意识地带着有色眼镜看待沈临了。
贝丝甚至还参加过一个政治性的反…华组织,而在m国人中,对于华夏国,其实无形中分为三大阵营——第一阵营是排华派,贝丝就在其中;第二是亲华派,持对华友好态度;第三则是中立派,不偏不倚,对两国关系持无所谓的态度。
一念及此,贝丝心情顿时变得非常复杂。
至今,她并不认为自己的政治倾向有什么不妥,只是当作为法医权威和法律捍卫者的理性被个人情绪所左右引导,她嘴上不说,还是蛮汗颜惭愧的。
见贝丝突然沉默了下去,杰克心里就多少变得没有谱了。
证据不是太完善,就急匆匆将背后站着华夏总领馆的外国友人给“拘捕”过来,他也冒着一定的风险。可想而知,市政厅的官员、沈临的辩护律师茱莉亚、以及华夏总领馆的人正在往警局赶来的路上,而没准,已经到了。
如果不能找到更有力的证据给沈临定罪,杰克这个分局的局长将面临着极大的麻烦。从华夏总领馆的态度来判断,沈临虽然不是外交官,但却享有比普通华夏外交官更大、更多的来自于华夏国的保护。
什么事情只要关乎政治,关乎两个大国的外交关系,就显得很不一般了。
杰克尴尬的搓了搓手,正待陪着笑脸赶紧将沈临“释放”回去,把这场麻烦消弭于无形,却听贝丝又冷冷开口道:“沈,你要明白,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虽然并不完备,或者还真的存在一定的缺陷,但足以提起诉讼了。而对于你来说,面临着的将是法庭和陪审团,这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,我认为你并不想面对这么大的一场麻烦。”
沈临轻笑一声:“贝丝博士既然自己都承认证据不足,那么,急匆匆对沈某人进行有罪推定,是不是有违贵国司法人士一直坚持和鼓吹的公平公正?”
“在新的证据被发现之前,或者,在你不能自证清白之前,我们有权进行有罪推定。你仍然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,警局暂时不会逮捕你,但在没有定案之前,你的活动会受到法律框架内的限制。好了,沈,你可以回去了。”贝丝挥挥手,神色依旧是淡漠无比。
沈临闻言忍不住笑了:“沈某人虽然不是贵国公民,但作为合法入境的外国友人,圣约翰大学的访问学者,也不是你们随随便便就挥之即来挥之即去。我不会走,我会留在警局,等待你们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,还我清白。”
贝丝大怒,她霍然起身:“沈,你这是在威胁警局吗?你如果强行滞留警局,我们也可以控告你妨碍司法公正和干扰办案!”
沈临也怒了,他拍案而起,声音冷肃:“妨碍司法公正、干扰警局办案?好大一顶帽子,真是可笑!我是受邀而来的访问学者,合法入境,并无违犯贵国法律之处。可你们无端污蔑我作为凶案嫌疑人,强行将本人带到警局讯问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,我请问杰克警督,作为执法者,你敢说是我在妨碍贵国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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